城市燃氣應具有可以察覺的氣味,無臭或臭味不足的燃氣應加臭。
1、燃氣中含臭劑量的要求
(1)有毒燃氣(一般指含有一氧化碳、氰化氫等有毒成份的氣體)泄漏到空氣中,達到對人體允許的有害濃度之前,應能察覺。
(2)無毒燃氣(一般指不含有一氧化碳、氰化氫等有毒成份的氣體,如天然氣、液化石油氣等)泄漏到空氣中,達到爆炸下限的20%濃度時,應能察覺。
2、臭味劑的選擇原則
(1)使用濃度范圍內對人體無毒。
(2)具有極難聞的臭味,且與一般氣體氣味有明顯的區別,如汽油味、廚房散發的油味和化妝品散發的氣味等。
(3)能完全燃燒,燃燒后不生成有害的或有臭味的物質。
(4)有適當的揮發性。
(5)難溶于水,易于操作,價格低廉。
(6)不易腐蝕燃氣管道或燃具。
3、臭味劑的類別
臭味劑一般為硫醇類和帶環狀的硫化物兩種。我國目前主要采用四氫噻吩(THT)和乙硫醇(EM),我公司采用的臭味劑是四氫噻吩(THT)。